硫酸阿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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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胃、肠、胆、肾等绞痛,有机磷中毒、虹膜睫状体炎、儿童验光前散瞳、早期严重感染性疾病引起的休克,麻醉前给药、锑剂中毒所引起的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阿一斯综合征)及其他心律失常等。
‘【注意事项】: 一般有口干、视力障碍、心动过速、皮肤潮红等,极少数有皮疹反应。过量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可出现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如烦燥不安、诣妄、幻觉,甚至惊厥等,重则转入抑制、出现昏迷、呼吸麻痹。
1.前列腺肥大、胃幽门梗阻和青光眼等患者禁用,心动过速者不宜用。
2.滴眼时需压迫泪囊,以防药液流入鼻腔,由鼻粘膜吸收而中毒,小孩尤应注意。40岁以上患者慎用。
【用法与用量】: 解痉及抑止分泌用:口服,1次0.3—0.5mg,每日3次,1次极量1mg,1日极量3mg,饭前服,小儿1次0.01mg/kg.皮下或肌注:1次0.3—0.5mg,1次极量1mg,小儿同口服。
用于抗休克:静注,1次1—2mg,小儿1次0.03—0.05mg/kg,用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20ml稀释后静推。根据病情需要每隔10—30分钟1次,直到面色转潮红,四肢转暖,眼底血管痉挛缓解、血压回升至收缩压80mm汞柱以上改1小时1次并逐渐减量至停用。若已用阿托品5—10次以上仍无效或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停用,改用其他抗休克药治疗。
用于有机磷中毒:轻度中毒:皮下或肌注每次0.5—1mg,每日2—3次;中度中毒:肌注或静注每次1—2mg,每30—60分钟1次,直至病情好转;重度中毒:肌注或静注每次2—5mg,每15—30分钟1次,至阿托品化后改为维持量,每次l一2mg或根据病情而定。
眼科散瞳、虹膜睫状体炎等。用0.5%-1%滴眼剂或眼膏。
【分子式】: (C12H23O3N)2·H2SO4·H2O
【性状】: 硫酸阿托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极苦;有风化性,遇光易变质。极易溶于水,易溶于乙醇,难溶于氯仿及乙醚。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包装】: 片剂:每片0.3mg;注射剂:1mI:0.5mg、1ml:1mg、1ml:5mg、2ml:10mg;滴眼剂:0.5%-1%;眼膏:1%、0.25%硫酸阿托品5%磺胺噻唑眼膏。
一级分类: 外周神经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抗胆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