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 (q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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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汉语字典 弃 qì( ㄑㄧˋ)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汉语大字典 弃 [棄] (qì) 动词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1.同本义 [throw away;discard;abandon] ,捐也。——《说文》。段注:“者,不孝子人所也。” 天之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抛子草间。——王粲《七哀》 举以予人,如草芥。——苏洵《六国论》 炮仓皇遁。——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子孙者。——清·袁枚《黄生借书说》 其妇。——清·周容《芋老人传》 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厌(嫌;厌恶);亲(抛亲族);礼(抛礼制);秽(抛秽浊);失(丢失);地(丢田地);灰(把灰烬在路上);物(被丢失之物);国(丢失封国或都城);才(被遗的人才) 2.废,废除 [abolish] 水官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言(已经废之言);法(废法度);井(废井) 3.忘记 [forget] ,忘也。——《尔雅》 其庸可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忽(遗忘,忽略) 4.违背;背叛 [violate;betray]。如:命(违命;抛命令);天(违背天意);言(背诺言);信(违背信义);约(违约,不守前约) 5.离开 [leave] 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予(离开我);代(去世) 6.旷,耗费 [expense]。如:力(费力);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部首: 廾*
笔画数: 7画*
笔画顺序: 丶一乙丶一丿丨
郑码编码: SZE
unicode代码: 5F03
GBK代码: C6FA
86版五笔编码: ycaj
98版五笔编码: yc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