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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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症】
托吡卡胺滴眼液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用法与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禁忌症】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婴幼儿对托吡卡胺滴眼液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不良反应】
托吡卡胺滴眼液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托吡卡胺滴眼液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
托吡卡胺滴眼液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
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药物代谢动力学】
托吡卡胺滴眼液系托品酸的合成衍生物。具有较低的解离常数,眼内通透性良好,组织扩散力强,可能是其起始迅速,维持时间短的原因。托吡卡胺滴眼液0.5%、1%溶液滴眼后20-30分钟内散瞳及调节麻痹作用达高峰。随后作用逐渐降低,调节麻痹(残余的)2~6小时。散瞳(残余的)约7小时。
托吡卡胺滴眼液的睫状肌调节麻痹作用强度与剂量密切相关,其0.25、0.5、0.75和1%四种浓度均有调节麻痹作用。滴眼后,最大残余调节度数分别为0.25% 3.17屈光度、1% 1.30屈光度。残余调节度数能保持在2.0屈光度或以下者,0.75%和1%溶液可维持40分钟,0.5%约为15分钟。1%溶液一滴滴眼后隔5~25分钟再滴第二次,能获得更满意的睫状肌麻痹作用约20~30分钟。经2~6小时能阅读书报,调节功能于6小时内恢复至滴药前水平。
【拼音名】: TUOBIKA'AN DIYANYE
【性状】: 托吡卡胺滴眼液为无色澄明液体。
【贮藏】: 密闭保存。
一级分类: 五官科用药*
二级分类: 眼科用药*
主要成分: 托吡卡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