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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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养目标

教育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毕业生能力

1.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培养要求

教育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

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课程理论。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教育调查等,一般安排时间总数不少于20周。

学年:

4年

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备注:

开办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比较]北京理工大学 [比较]首都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 上海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庆 西南师范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河北 邢台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唐山师范学院 河南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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