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山胆碱(己氨胆,已氨胆碱,印巴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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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病人及孕妇分娩前禁用。 2.能使眼压暂时性增高,故不宜用于眼内手术;青光眼病人慎用。 3.与氯丙嗪类或六甲溴铵等合用时,要减量。 4.麻醉结束后,常发生通气不足,故手术结束前1小时不宜再用。 5.中毒时,先用阿托品(静注0.5~1mg),再给新斯的明(静注1~2.5mg)。
【用法与用量】: 静注:1次量2~4mg(极量为8mg)。重复应用时,一般每千克体重不宜超过40ug。
【包装】: 针剂:每支4mg(2ml)、8mg(2ml)。
一级分类: 麻醉用药*
二级分类: 局部麻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