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酸甲胆碱(乌拉胆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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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用药不要过量。若用药过量可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如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哮喘发作,严重者可引起心肌缺氧、呼吸困难、低血压等。 2.绝不可作静注或肌注给药,以免引起强烈的不良反应。 3.甲状腺功能亢进、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显著心动过缓、冠心病病人及孕妇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和尿路梗塞、痉挛等病人也禁用。
【用法与用量】: 口服:每日3次,每次10~20mg;也可皮下注射,每次5mg,需要时可于15~30分钟后重复给药。
【包装】: 片剂:每片5mg、10mg、25mg。 针剂:每支5mg(1ml)。
一级分类: 外周神经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拟胆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