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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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香港特别行政区
简介:
 原是最高法院,典雅的花岗岩柱和手持天秤的蒙眼女神肖像,显然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晚期的典型殖民地建筑风格,但大楼的天花板瓦片却极富中国色彩。
  大楼奠基于1903年,于1912年正式落成,1984年被香港政府列为法定古迹,并于1985年起用作立法会大楼。八十年代经修葺后,至今一直用作立法会大楼。整幢建筑物的花岗岩大柱和手持天秤、蒙眼的“正义女神”雕像,充份表现出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建筑特色,而两层建筑大量采用花岗岩的手法,则属新古典主义风格。

  大楼中心围绕 高达16.77米的爱尔尼亚式巨柱及精致的雕栏,中央圆拱顶上则绘有皇家纹章及“宽恕之神”和“真理之神”的图像。在圆拱顶外,竖立 高2.95米、蒙着双眼的希腊正义女神席米斯雕像。

  大楼的圆形拱顶恍如整幢建筑物的冠冕,拱顶的四个角落装饰 小尖塔。在建筑物后方的石刻,则已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场光复香港的战役中遭受破坏。
地址: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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