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豆醇酯(红古豆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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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肌注:每次50~100mg,1日3~4次,3周为1疗程。可重复2~3疗程。 口服:每次50~100mg,1日3~4次,3周为1疗程。可重复2~3疗程。 肛门给药:每次50~100mg,1日3~4次,3周为1疗程。可重复2~3疗程。
【注意事项】: 1.不良反应以口干、视力模糊、思睡为多见。剂量较大(1日3次,每次100mg)、用药时间较长(连用2周以上)时,可能有眩晕。甚至昏倒。 2.低血压病人慎用,青光眼病人忌用。
一级分类: 外周神经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抗胆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