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胶丸(维生素甲胶丸,视黄醇胶丸,甲种维生素胶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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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A胶丸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注意事项】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用法与用量】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禁忌症】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
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单位-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
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肝毒性反应、门静脉高压、溶血、贫血、小儿骨骺早愈合、妇女月经过少。
【药理】
维生素A胶丸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
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药物代谢动力学】
口服极易吸收,食物中脂肪、蛋白质与体内的胆盐和维生素E对维生素A吸收有密切关系,缺乏上述物质则吸收降低。吸收后贮存于肝脏内,几乎全部在体内代谢分解,并由尿及粪便排出。哺乳妇女有部分维生素A分泌于乳汁中。
【用药过量】
可致急性或慢性中毒(尤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长期大剂量应用维生素A,表现为食欲缺乏,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至2周后可消失。成人一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一次超过30万单位,可致急性中毒。须注意,不论成人或小儿,如连续每日服10万单位超过6个月,可致慢性中毒。
【拼音名】: WEISHENGSU A JIAOWAN
【性状】: 维生素A胶丸为胶丸,内含黄色或深黄色油状液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一级分类: 营养药*
二级分类: 维生素*
主要成分: 维生素A醋酸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