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胂(对料基苯胂酸,卡苯胂,碳山苯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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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卡巴胂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 2.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即停药。 3.严重反应是体重减轻及多尿,偶可发生剥脱性皮炎、粒细胞缺乏症及肝炎、胃炎等。若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可用二疏基丙醇治疗。 4.对肝有损害,故不宜用于大规模防治中。肝肾功能减退及对胂剂敏感的病人禁用。 5.胂剂能引起继发于胂性皮炎的角膜炎、中毒性视力减弱,一过性近视、视网膜和玻璃体出血。
【用法与用量】: 1.治阿米巴痢:每次服0.1~0.2g,每日3次,连用10日。小儿每日每千克体重8mg,分2~3次,连用10日。如粪便检查仍有原虫,可在停药10日以后,再如法服10日。又可用其1%溶液(内加碳酸氢钠2%)作保留性灌肠每次200ml,隔夜1次,可行5次。在灌肠期间,口服需停止。 2.治阴道滴虫病:每次0.2~0.4g,每晚或隔晚置于阴道内,7日为1疗程。 3.治丝虫病:每日服0.25~0.5g,分2次服,连用10日,常与乙胺嗪或左旋咪唑合用。
【包装】: 片剂:每片0.1g、0.2g。
一级分类: 抗寄生虫药*
二级分类: 抗阿米巴病药及抗滴虫病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