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莨菪碱(654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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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山莨菪碱毒性小,对肝、肾等实质性脏器无损害。
2.副作用一般有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等。多在1—3小时内消失,长期使用不致蓄积中毒。若口干明显时可口含酸梅或维生素C,症状即可缓解。静滴过程中,若排尿困难,可肌注新斯的明0.5—1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以解除症状。
3.在应用山莨菪碱治疗的同时,其他治疗措施不能减少(如抗菌药的使用等)。
4.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忌用。
【用法与用量】: 肌注或静注,成人一般剂量5—10mg,1日1—2次,也可经稀释后静滴。用于:
1.抢救感染中毒性休克:根据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0.3—2mg/kg,需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重复给药,情况不见好转可加量。病情好转应逐渐延长间隔时间,直至停药。
2,治脑血栓:加入5%葡萄糖液中静滴,每日30-40mg。
3.一般慢性疾病:每次肌注5-1Omg,1日1-2次,可连用1个月以上。
4.治严重三叉神经痛:有时须加大剂量至每次5-20mg,肌注。
5.治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每次静注10-15mg,每日1次。
口服:1日3次,1次5—10mg。皮肤或粘膜局部使用,无刺激性。
【性状】: 天然的山莨菪碱,在苯中重结晶得含一分子苯的无色针状晶,能溶于水及乙醇,溶点62℃-64℃,其氢溴酸盐为白色结晶或结品性粉末,无臭。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熔点176℃-181℃。
【包装】: 注射液:每支1ml(5mg);1ml(10mg);片剂:5mg;10mg
一级分类: 外周神经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抗胆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