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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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性神经症(简称强迫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诊断】

一、症状特点

强迫症临床表现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强迫症状:

强迫症状非病人意愿但却难以摆脱及控制,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

(2)强迫症状包括:

强迫思维、强迫意向、强迫行为等,有的与精神因素有联系,内容不荒诞离奇,病人自知力存在,无其它精神病和明显精神衰弱性格特征。

二、体检发现

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未能发现阳体征。

三、鉴别诊断

应与以下疾病鉴别:精神衰弱,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某些脑器质性疾病。

【治疗措施】

一、心理治疗:

基本原则同神经衰弱

二、药物治疗:

(1)首选药物氯丙咪嗪150~300mg/d,分2次服,小剂量开始以逐渐加量,一般在达到治疗剂量2~3周后,开始显效、治疗时间不少于3~6个月。

(2)五羟色胺再摄取阻滞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等对该病有较好的效果。

(3)苯二氮蕈类对强迫伴有严重焦虑者可合并使用,如氯硝安定3~4mg/d,分2 ~3次服。

三、精神外科

对极少较慢性强迫症、药物及心理治疗失败者可考虑。


英文名称: compulsion;obsession
患病部位: 全身性疾病*
一级分类: 精神病学*
二级分类: 神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