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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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多种原因引起脑部神经元群阵发性异常放电所致的发作性运动、感觉、意识、精神、植物神经功能异常的一种疾病。
【诊断】
一、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发作类型分为:
㈠ 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㈡ 失神发作(小发作):
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脑电图出现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综合。
㈢ 单纯部分性发作:
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Jack)。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
㈣ 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
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㈤ 植物神经性发作(间脑性):
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继发性癫痫。
二、辅助检查:
1.EEG、BEAM、Holter(脑电图、脑电地形图、动态脑电图监测):可见明确病理波、棘波、尖波、棘-慢波或尖-慢波。
2.如为继发性癫痫应进一步行头颅CT、头颅MRI、MRA、DSA等检查可发现相应的病灶。
3.腰穿CSF检查,可有改变。
【治疗措施】
一、药物治疗:
1.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择安全、有效、价廉和易购的药物。
①大发作选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钠 0.6-1.2/d,卡马西平 600-1200mg/d等。
②复杂部分性发作:苯妥英钠 0.2-0.6/d,卡马西平0.2-1.2/d。
③失神发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④癫痫持续状态:首选安定 10-20mg/次静注。
2.药物剂量从常用量低限开始,逐渐增至发作控制理想而又无严重毒副作用为宜。
3.给药次数应根据药物特性及发作特点而定。
4.一般不随意更换或间断,癫痫发作完全控制2-3年后,且脑电图正常,方可逐渐减量停药。
5.应定期药物浓度监测,适时调整药物剂量。
二、对于明确病因的癫痫,除有效控制发作外要积极治疗原发病。
三、对药物治疗无效的难治性癫痫可行立体定向术破坏脑内与癫痫发作的有关区域,胼胝体前部切开术或慢性小脑刺激术。
四、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持续状态的治疗
1.积极有效的控制抽搐:
①安定,成人10-20mg, 小儿 0.25-1mg/kg,缓慢静脉注射至抽搐停止。随后将20-40mg加入葡萄糖液中以每小时10-20mg速度静脉滴注,连续10-20小时,日总量不超过120mg。
②异戊巴比妥钠 成人0.5g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以50-100mg/分速度缓慢静脉注射至发作停止。注射中要注意呼吸心跳变化。发作控制后应继续鼻饲或口服抗癫痫药物。
2.处理并发症:
保持呼吸道通畅,利尿脱水减轻脑水肿,纠正酸中毒等。
英文名称: Epil;epilepsia;epilepsy;falling sickness;mal comitial
患病部位: 头部疾病*
一级分类: 神经病学*
二级分类: 发作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