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嘧啶亚硝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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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损害者、合并感染者、水痘患者、儿童及育龄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用法与用量】: 常用剂量:2-3mg/kg体重/次,其后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或2mg/kg体重/次,静脉给药,隔1周给,2-3周后,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
【禁忌】: 骨髓功能抑制患者。
【不良反应】: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出血倾向;过敏症;肝肾功能损害;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内炎、腹泻。
【药物相互作用】: 与其它抗恶性肿瘤剂、放射线照射合用可加重骨髓功能抑制。
【规格】: 静注粉剂 25mgx 6支。50mgx 6支。
【新特药】: 盐酸嘧啶亚硝脲是
一级分类: 抗肿瘤药*
二级分类: 抗肿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