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吐(阿克拉胆碱奈二磺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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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有胃部不适、腹痛、腹泻、困倦、发汗等不良反应,其发生率为2.5%。 2.对副交感神经有兴奋作用,对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癫痫等病人不宜用。 3.若与抗胆碱酯酶剂联用,阿克吐作用增强,故在联合应用时,给药量要酌减。
【用法与用量】: [口服]每次25~50mg,每日3次。可视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包装】: 胶囊剂:每个胶囊25mg、50mg。
一级分类: 消化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止吐及催吐药*